邊坡基坑工程施工合同
邊坡基坑工程施工合同
2019-11-26 00:00:00 來源:河南巖科 點擊:8108
邊坡支護工程施工合同
甲方:
法定代表人:
乙方:
法定代表人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其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,遵循平等自愿、公平、誠信信用的原則,并經(jīng)雙方協(xié)商一致,發(fā)包人委托承接方承擔 基坑及邊坡支護工程施工任務。為明確雙方的責任、權利和義務,特簽定本協(xié)議,以雙方遵照執(zhí)行。
一、 工程概況:
工程名稱:
工程地點:
工程內容:
二、工程承包范圍:
承包范圍:工程圖紙范圍內的基坑及邊坡支護工程施工。工程內容包含:錨桿的鉆孔、鋼筋(錨筋)的制作安裝、灌漿、坡面面板鋼筋的制作安裝、噴射混凝土的制作、噴射,腳手架搭設與拆除、泄水孔的埋設、工程驗收,并包含設計和施工圖審查,包含邊坡支護的第三方監(jiān)測(邊坡支護的第三方監(jiān)測由發(fā)包人授權乙方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監(jiān)測)。
三、合同工期:
開工日期: 年 月 日,或以發(fā)包人通知為準。
竣工日期:如下
凈工期45天,根據(jù)土石方開挖情況交叉配合進行施工,若受土石方開挖制約,經(jīng)發(fā)包人同意后工期適當順延。
在組織施工過程中,如遇下列情況需順延工期,雙方應及時進行協(xié)商,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:
(一)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;
(二)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(xù)施工者;
(三)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影響工期,乙方應在事件發(fā)生后24小時內,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,經(jīng)甲方書面同意后工期相應延順,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,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。 四、質量標準:
工程質量標準:必須符合現(xiàn)行國家建筑工程驗收標準。
五、合同價款與支付:
5.1 本合同按招標文件基坑邊坡支護方案圖紙圖示內容進行包干,包干總價為(人民幣)小寫: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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